关于朔城区病例11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9日,朔城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第11例(曹某)初筛阳性人员。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病例11(曹某),女,27岁,个体工商户,家住朔城区恒基公寓,系病例10(耿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2日8时,到家和苑邮政银行对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返家,14时带孩子到恢河附近玩耍后返家,20时到南邢家河村宏兴2区华豫精品水果店,22时左右返家未外出。

10月3日7时30分,到家和苑邮政银行对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返家未外出。

10月4日10时,到恒基公寓院内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返家未外出。

10月5日10时55分,到达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产检,11时59分离开医院返家未外出。

10月6日7时,到恒基公寓院内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返家未外出。

10月7日、8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0月9日,居家隔离未外出,19时转运到定点医院治疗。

请10月2日以来与上述活动有轨迹交集或时空重合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已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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