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伶俐东升宾馆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500元

image.png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伶俐东升宾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市监处罚〔2023〕204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通市监处罚〔2023〕204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伶俐东升宾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01D3AA29

工商注册号

110112025570494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张小立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对当事人主营房型住宿没有没有在显著位置进行标示,亦没有通过价目册等其他方式进行提供或者标示。当事人从2022年1月10日开始经营,截至2023年3月日当事人累计服务营业额度约20万元,期间一直未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经营项目酒店住宿服务为市场调节价,因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差异,无法确定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应收价款,故无法确定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7-18

处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