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电白区辉煌水产品加工厂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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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辉煌水产品加工厂,该厂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电市监处罚〔2023〕226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07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报送年度报告,被本局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7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辉煌水产品加工厂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案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4MA4WK49U6R----------陈**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21

处罚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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