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冷水滩区人民医院)使用过期药品被罚

近日,信用中国(湖南)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冷水滩区人民医院)使用过期药品,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处罚:警告、罚款10000元,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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