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严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7月20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山西省下发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由于修建水库,山西省出现多个整村搬迁至现址的移民村。近年来,为不断提升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山西省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加大移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有力促进水库移民增收。比如,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村垣曲县古城镇古城村,发展了杞柳工艺品编制产业;繁峙县下茹越水库移民村的瓦磁地村,大力发展葡萄酒产业;翼城县小河口水库移民安置村隆化镇北卫村,建设苹果保鲜库项目,提高当地苹果产品品质,实现产业增值……截至2022年,山西省形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水库移民村39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20个,598个水库移民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有些村已成为当地的富裕村。

此次,山西省对项目扶持资金做出管理细则,提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支出范围包括:移民能够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交通、供电、供水、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按照“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项目将建立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管护责任等情况,在村内张榜公示,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及资金使用单位,接受上级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审计、监察、移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逃避。

如果项目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山西省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记者 张磊)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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