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示拟命名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2019年10月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山西省各地各部队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用心用情帮助部队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统筹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持续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军队、支持国防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根据《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各市党委、政府、军分区(警备区)评选推荐、军地联合组织考核验收、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确定拟命名的第十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名单并进行了公示,忻州市、岢岚县、代县、五寨县、偏关县、河曲县、原平市、五台县、繁峙县入选,公示期为7天(2023年2月10日—2月16日)。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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