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11月29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了11月中旬以来朔州市疫情最新情况和目前相关部门的主要举措,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朔州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悦兰介绍,11月13日以来,朔州市朔城区、应县先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11月28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99例,其中:朔城区143例、应县256例;无症状感染者1836例,其中:朔城区1280例、应县556例。现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5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30例。尚在院治疗的确诊病例有34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706例。清零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目前朔州市社会面阳性感染者基本清零,朔城区有38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应县有28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疫情发生后,各涉疫县(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立即完成平急转换。市、县(区)两级工作专班第一时间投入运行、融合办公,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等疫情处置工作。一是快速流调溯源。坚持以快制快,涉疫区县成立100支“追阳”队伍,扩充流调力量,扩大流调范围,争分夺秒对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梳理、追踪,尽快排查密接人员,切断传播途径。二是分类实施管控。按照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规定,快速划分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风险等级。同时,在重点区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截至目前,朔州市共有高风险区381个,其中朔城区297个,应县84个。三是加强核酸筛查。统筹协调朔州市核酸检测力量和支援力量,调配1066名采样人员,分类别分小区分单元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持续细化优化采、送、检、报流程,全力追阳断链,坚决把风险人员筛干捞净。四是加强医疗救治。在前期启动了市级定点医院(朔州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病区)和定点后备医院(朔城区中医院)的基础上,先后启动了市大医院方舱医院、腾空了朔城区人民医院主院区,用以收治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治疗过程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一人一方”,在院病例均病情稳定。五是强化防疫保障。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和生活物资储备,确保疫情防控日常需要。建立“社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通热线,保障群众就医需求。目前,各类生活物资库存充足、价格基本平稳,社会大局稳定。  发布会上,朔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刚还介绍了目前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举措。朔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把社区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格执行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努力守好疫情防控社区阵地。一是充实服务力量。由14名市级领导和55个市直单位,分片包联朔城区疫情防控风险区,在街道(乡镇)统一指挥调配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联单位负责人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单位党员干部主动融入网格,帮助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着力强化“最后一公里”执行能力。常态化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参与“6+1”服务(主题服务、组团服务、定点服务、菜单服务、网络服务、承诺服务、兜底服务),推动党员进社区干实事。组织退休老党员、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楼栋联络员队伍,负责通知协调、核酸采样、垃圾清理、楼道消杀等工作,做实精细化服务管理。二是细化服务措施。建立全体居民、阳性病例、密接人员、特殊人群、防疫工作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七本台账,动态掌握小区重点人群详细情况。建立楼栋长或单元长负责制,采用线上微信群或电话,线下按门铃的方式,分楼分单元组织开展核酸采样,合理安排采样时段,有效减少排队时间,确保居民不聚集,提高采样质效。安排街道、社区公布保供超市和保供药店联系方式,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特别是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在保障好基本生活的同时,开通应急通道,公布帮扶电话,保障紧急就医“生命线”畅通无阻。三是创建“无疫小区”。扎实开展“无疫小区”创建工作,连续5天以上无新增阳性病例和密接人员的小区,具备申报创建基本条件,由街道(乡镇)对照“无疫小区”创建项目评分表,针对小区组织体系、防控机制、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进行综合打分,评分达到85分以上,经过为期3天的公示后,授予“无疫小区”称号并挂牌。同时,实行台账管理,每日更新“无疫小区”疫情状态,对后续出现新增阳性病例或密接人员的小区动态“摘牌”,取消“无疫小区”称号。目前,朔城区正在公示的“无疫小区”有85个,其余县(市、区)正在积极创建中。通过此项工作,有效推动居民群众树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群防群控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防护、人人受益的工作格局,持续提升社区防控能力和水平。  发布会上还就群众关心的外地人员如何入朔返朔、核酸检测过程中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回答了记者提问。

  

  (文/图 李小红 赵宏伟 李小龙)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