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憨熊北京第二分公司半年多来两次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被处罚

(闫冬)本网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憨憨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悉,当事人2023年1月8日从总部调入涉案化妆品进行销售,未查验涉案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为调查两款涉案化妆品取消备案原因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向两款化妆品生产商所属市场监管部门邮寄协查函调查,6月2日收到回函,两款化妆品均为非质量问题取消化妆品备案。两件涉案化妆品均为取消备案前生产,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两款化妆品存在取消备案后继续上市销售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后,当事人积极改正,并张贴召回告示,完善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梳理库存产品,查验资质并记录查验结果。涉案产品的供货商资质、注册信息、出厂检验报告等资质齐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发生不良反应。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据了解,这也是该公司半年多来再次因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被处罚。2022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411.9元。

处罚事由为:经查,2022年7月27日至10月11日期间,当事人经营的江涤牌泡泡花朵洗手液300ml/瓶限用日期20250528售价12.50元/瓶未备案,DR.MAGIC晨间醒肤BB霜45g/盒限用日期20240609售价9.90元/盒、Dr.magic活力提振沐浴露400ml/瓶限用日期20250406售价16.00元/瓶、Dr.magic玫瑰美白沐浴露400ml/瓶限用日期20250406售价16.00元/瓶未备案且标签标示失效的许可证号,里美水凝保湿防晒精华露50ml/盒限用日期20240603国妆特字G20141042售价4.50元/盒标签标示失效的卫生许可证号。上述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4219.5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3411.90元。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但未按规定查验化妆品备案情况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9日立案调查,2022年11月18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

天眼查信息显示,憨憨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震。憨憨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则于去年4月成立,负责人为董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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