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达人探店违法行为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查处了一起达人探店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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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较知名的“探店达人”,在其抖音账户发布“探店”推广短视频,短视频下方附加店内套餐购买链接,达人从中获利却未对发布的短视频标明“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的规定。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探店达人”整改,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成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施行以来张家港市查处的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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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探店”行为火热的背后,潜藏不容忽视的乱象。“拿钱办事”、数据造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和商家权益,危害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和行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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