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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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垚鲜副食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垚鲜副食超市经营的子姜,其中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7月1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采购管理过程不够完善。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加强采购管理力度;2.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九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巴南区兴创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兴创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健纳滋无加蔗糖饼干,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3月1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气温高且保管不当。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要求供货商出具相关资质和检测报告;2.调整门市摆货布局,改变保管条件。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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