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农经中心:研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备战三轮土地承包

  近日,盐湖区农经中心以周头晨会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动员农经人员在学习上下功夫、在执行上铆足劲、在服务上见成效,以实际工作推动“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一步落实,积极备战三轮土地承包工作。

  新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29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从总则,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承包档案和信息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为推进新阶段农村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三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地互换、转让、农民土地承包权利保障、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等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农经干部职工从颁布的重要意义、保障农民承包权益、依法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开展三轮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通过抓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干部业务能力。

  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国家早在几年前就明确的政策。我们国家最早的土地承包到户开始于1978年,按照第一轮承包期15年,第二年承包期30年来算,今年将有部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盐湖区主要集中在2024年。

  目前,区农经中心就盐湖区今年部分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的农村正在积极向省市申报试点,为来年大规模延包工作探索经验。下一步,区农经中心将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宣传进村入户,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知晓政策、清楚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配套规范,为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更好维护和实现农民承包权益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三是针对一些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够规范,由此引发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等情况,充分发挥仲裁调解职能作用,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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