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召开

(本网讯)1月18日,沁水县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召开。市第一考核组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二级巡视员邹树琦出席会议并就做好考核工作提出要求。县委书记任彩虹主持会议,代表县党政班子述职,并作个人述职。县领导闫晋中、王东胜、窦书瑾、张瑞忠、李永斌、韩海亮、宋吉文、李雪丽、闫立志、霍鹏、李小斌、李春、张少帅等参加会议。

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市考核组将通过听取述职、综合测评及担当作为评议、个别谈话、查访核验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价沁水县2022年指标任务完成、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综合表现等情况。

邹树琦在讲话中指出,年度集中考核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是近距离了解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做好今后各项工作、用好领导干部的“指挥棒”“风向标”。要提高站位、增强自觉,充分认识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集中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把今年的考核工作做好做扎实。要围绕中心、把握重点,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考核方案和工作手册的要求,准确把握分类分行,认真做好总结述职,做好“两型”干部推荐工作,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考核程序做实做到位,把考核结果考实考准确。要认真组织、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要坚持高位推进、协同发力、高效落实的要求,县委要承担起考核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自研究安排、主动推动落实,把集中考核与其他正在开展的工作一起部署,统筹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集中考核工作。

任彩虹代表沁水县党政班子向大会述职,她指出,过去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带领沁水县党员干部群众聚焦“三地”引领转型,统筹“三区”协同发展,实现改革创新、发展环境、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党的建设全面提升。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持把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一切工作的主线,扎实做好理论学习、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学习中转化,在实践中探索,鲜明提出了“先锋沁水、强基提升”党建品牌,形成了抓基层党建工作思路,为沁水县党的建设和党领导的各项事业明确了总纲、找准了牵引。二是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经济运行势头良好,产业转型坚定有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煤层气增储上产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新增钻井、投资、产量均居山西省第一,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晋城市第一、到位资金排名晋城市第二,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曲艺之乡,GDP突破4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跃升至40亿元,经济总量连续三年入列山西省前十。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格局。聚焦提品质、创经典,集中实施大县城品质生活样板区五大类50个项目,城市环境更加靓丽、生活更加美好;聚力抓衔接、促融合,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4.5%,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园区达到8个、龙头企业达到24家,18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共同富裕破题开局,郑村镇成功申报山西省第一批产业强镇,下沃泉村被评选为2022年山西美丽休闲乡村。四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释放新潜力。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出强度达到每亩922.4万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50项指标全部按期交账,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达到100%,以县校合作“12大基地”为载体,绿色智能研究院实现创新成果落地,“太行本草”品牌推动中药材育、种、研多领域深度融合。五是服务和保障民生水平取得新提升。成功应对多轮疫情冲击,守牢了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晋城市第一,连续六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在晋城市率先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教育、医疗、保障、就业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连续十一年稳居山西省前列。六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取得新成果。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基层队伍更加有力、组织更加有为,用人导向激励担当作为,党的全面领导坚强有力,“清廉沁水”建设有效推进,政治生态持迈向久风清气正。

任彩虹强调,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沁水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落实“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不断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沁水新篇章。

会议还组织了考核测评,对沁水县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位进行评价。

县委全会成员及其他现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等参加会议。


(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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