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和平,副主任王天安、李明、李万有、王占河参加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翠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呼静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王辉等19名同志的职务任免议案,朱和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朱和平在会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县政府及承办代表建议办理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要实现部门联动,代表参与,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朱和平要求新任命人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主动担当,做到“心中有责”。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心中有民”,要着力解决好群众急切期盼的事情,做到“心中有戒”,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在工作岗位上为交口县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交口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
王辉同志为交口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文永明同志为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武丽萍同志为交口县民政局局长
闫海龙同志为交口县水利局局长
李长宏同志为交口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计军同志为交口县财政局局长
付跃生同志为交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文彪同志为交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生智同志为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竞同志为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