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检察理念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实践中,认真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的检察理念,以机制促良性互动常态化,督促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形成合力、快速整改、持续跟进,以求极致的精神把好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关和效率关,取得了良好成效。

  机制建设先行,“检行”协作由“各司其职”变“协同履职”

  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机制建设先行,与税务、卫生、市场监管等14个行政机关创新沟通协作新渠道,率先在阳泉市实现重点行政领域工作联络机制全覆盖,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专人联络、重点推进、精准发力的新格局。

  2022年,依托工作联络机制,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7次,开展专项活动4次,凝聚全方位保护合力,推动城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首开圆桌会议,母婴室建设由“多头监管”变“齐抓共管”

  “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是全国首家以城市记忆为主题的沉浸式文旅园区,是阳泉市文旅行业的新名片。该文化园占地面积145亩,全部建成后每年可接纳游客15万人次,美中不足的是未配套建设母婴室,不利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为推动“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规范化建设母婴室,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邀请文旅、工会、工信、妇联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同沟通、良性互动,厘清各行政机关职责,变“多头监管”为“齐抓共管”,使“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母婴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主体、建设标准、资金、维护等问题在诉前及时得到解决。

  举行公开听证,兽用射线审批由“无人监管”变“专业监管”

  随着经济的发展,动物医疗保健机构不断涌现,但部分动物诊疗机构在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存在辐射环境安全隐患。经调查走访发现,动物诊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审批工作在阳泉市尚属空白。为此,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行政审批部门、生态环保部门、宠物诊所代表以及专业律师进行公开听证,解决职能部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监管、处罚、审批衔接工作方面的问题,并为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者面对面讲解政策措施、审批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助力其合法经营。

  该案的成功办理,达到了“发现一起治理一片”的效果。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监督专项行动,促使阳泉市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全部完成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审批,同时推动行政审批部门动物诊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推进了动物诊疗行业的绿色发展。

  持续跟进监督,人防工程由“擅自使用”变“持证运营”

  人防工程兼顾战时、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铸就坚不可摧的安全之盾。某小区位于阳泉市高新区东部,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小区人防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便交付使用,致使小区数千户居民的住房安全没有保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向人防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多次与人防部门通过召开沟通协调会、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人防验收工作进行督促,积极建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和人防设备安装单位对该项目的人防工程开展全面核查,对一些重要节点工程重新计算和设计,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人防工程严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该小区人防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由“擅自使用”变“持证运营”。

  召开联席会议,古树保护由“脱离监管”变“名录化管理”

  古树名木是具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不仅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着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更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

  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义井街道某小区内有一棵古树存在虫蛀、营养不良、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后发现,义井镇在2017年由郊区托管到城区管辖后,数十棵古树因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城区古树保护名录,成了“黑户”。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城区人民检察院召集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行政机关召开3次座谈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共同对古树归属及移交工作进行沟通协调,让古树名木有了“新户口”。

  落实从“我管”到“都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需要检察机关的依法能动履职。今后,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机制促良性互动常态化,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善治善为,推动问题圆满解决,为法治阳泉建设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王雪莲)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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